亚心网讯 (记者马蓓报导)1月13日,记者从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得知,为解决问题参保人员患大病高额医疗费用的问题,自治区要求从1月1日起提升自治区区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责基金最低缴纳限额,将专责基金最低缴纳限额由5.4万元提升到8万元。同时提升自治区区本级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金最低缴纳限额,将大额医疗补助金最低缴纳限额由12万元调整到22万元。据理解,此次调整虽然提升了最低缴纳限额,但自治区区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和个人缴付暂缓不作调整。另外记者还了解到,从1月1日起,自治区区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追加4种门诊类似慢性病,以减低参保职工患慢性病医疗费用开销。